《浦江县仙华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5年3月3日获金华市人民政府(金政函〔2025〕15号)批准,现予以公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浦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更好与重大项目和生产力要素布局相匹配,支撑和引领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浦江县仙华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对仙华街道国土空间做出的总体安排,是指导仙华街道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详细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为仙华街道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总面积54.71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为2020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二、战略定位和规划目标
功能定位:“产业新高地,文旅魅力城”。
职能分工:浙江省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地、金义都市区产城融合发展先行区和浙江省文旅新地标。
规划目标:至2025年,全面推动融义接杭战略,以杭州、金义两大都市区产业体系互联共建为目标,全面启动低效用地有机更新工作,强化开发区作为浦江产业排头兵的领头作用,力争成为浙江省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地。至2035年,全面建成人文魅力名城,联动区域打响仙华山风景名胜区文旅品牌,打造浙江省文旅新地标。联动区域全面提升产业水平,绿色智造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成,光伏光电、智能制造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前列。全面推进产业配套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域美丽城乡空间逐步完备。展望至2050年,争创享誉全国的绿色发展典范地,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仙华经验,全面转型绿色发展,全面实现共同富裕。
三、严守国土空间发展底线
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到2035年,仙华街道耕地保有量897.59公顷(13463.8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95.54公顷(11933.10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41.2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521.72公顷。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守住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图:三条控制线图
四、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以生态基底为约束,以重要的交通廊道为骨架,构建“一心一点三区,一廊一屏三轴”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其中,“一心”指仙华街道城镇服务核心。“一点”指依托仙墨湖形成的仙墨湖服务节点。“三区”指以经开区为主体的南部城镇发展区、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中部农业发展区和以仙华山风景名胜区为主体的北部生态保护区。“一廊”指依托浦阳江形成的生态景观廊道。“一屏”:以仙华北部山系为基地的生态屏障。“三轴”:依托城市重要交通廊道形成的城市发展轴,包括恒昌大道城市服务功能轴、宏业大道产业发展轴和亚太大道产城联动轴。
图: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
五、细化用途分区规划
优先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满足生态保护需求,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空间。仙华街道国土空间共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
展区、乡村发展区和其他保护利用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和绿地休闲区;乡村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农田整备区和林业发展区。
图:国土空间用途分区规划图
建筑、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登录点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实现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保护,彰显仙华文化特色。
七、强化基础设施体系
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安全可靠、高效便捷、绿色智慧、开放融合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优化对外交通规划,包括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县道、乡道。做优城镇道路体系,保障快捷高效的交通组织体系,构建“四横五纵”的城镇道路格局。
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廊道、海绵城市建设,推进雨水、污水、环卫、能源、信息基础设施等系统布局,高标准规划建设能源设施网、水利设施网、市政设施网、新型基础设施网,优化设施网络协调布局。
加强综合防灾减灾安全保障。提升洪涝、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抵御能力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八、构建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全域规划编制传导体系。严格落实《浦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确定的各类约束性指标、空间控制线、规划用途分区、用地布局、管控要求等重要内容,按照“功能+格局+指标+控制线+名录”五位一体的方式传导落实到位。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修改的依据。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应当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同时,构建规划传导机制。
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强化总体规划对详细规划传导,划分全域覆盖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城镇单元7个,乡村单元4个。详细规划要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确保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结构布局、空间底线和重大设施传导并落实到详细规划中。详细规划批复后应定期更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活动的依据。
图: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图
明确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范围内开展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制定“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作为规划许可依据。
强化数字化管理。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性、约束性、权威性。
建立规划定期体检评估和修改机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定期体检和五年评估,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符合规定确需修改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完善规划监督机制。建立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多途径落实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保障公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全社会参与规划编制、实施与监督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附件:金政函〔2025〕15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浦江县浦阳街道等15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批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