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浦江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浦江县实际,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浦江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标准(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26065487@qq.com。
联系人:陈科长,联系电话:0579-89385769。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浦江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标准(2025年)(征求意见稿)
《浦江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标准(2025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