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中余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5年3月3日获金华市人民政府(金政函〔2025〕15号)批准,现予以公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浦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更好与重大项目和生产力要素布局相匹配,支撑和引领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浦江县中余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对中余乡国土空间做出的总体安排,是指导中余乡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包括中余乡域和集镇区两个层次。乡域规划范围为中余乡行政辖区内全域,总面积44.4平方千米,包含8个行政村。
集镇区范围包括建制乡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涉及中余村、五星村,面积0.5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谋划新阶段发展目标
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经济地区。
发展愿景:深绿创新示范,多彩幸福中余。
规划发展目标:山区乡村绿色转型示范区、浦江深绿产业创新试验区、红色文旅孵化基地。
主要产业导向:生态农业、绿色经济、特色制造、文旅休闲。
人口规模:以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为基本前提,综合考虑中余乡定位和发展阶段,规划至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0.6万人左右。
三、严守国土空间发展底线
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到2035年,中余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2.04公顷(0.5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4.74公顷(0.4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96.07公顷;落实城镇开发边界面积50.08公顷。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橙线等管控,守住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图:三条控制线图
四、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构建“一核两节点、Y字聚轴带、四区两平台”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
一核:依托乡集镇区发展集镇综合服务核心。
两节点:冷坞村、蒲阳村美丽乡村节点。
一带:串联檀溪镇及中余乡集镇区的城镇农旅联动带。
一轴:环绕中余溪形成的城乡共荣发展轴,联动集镇与特色村落。
两平台:在五星村与雅湖畈村壮大锁具集聚平台,提升平台能级,完善各类配套设施。
四区:生态保育片、南部农业农村发展片、山水田园游览片、北部农业农村发展片。
图: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
五、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完善对外交通,融入县域综合交通。规划S218省道将极大改善中余乡与其他乡镇的交通联系,加强与檀溪镇和白马镇的互联互通。谋划中余至诸暨安华互通县道,实现东北山区便捷接入沪昆高速。
联动檀溪镇,构建“双核相映、Y型轴带、田园拥镇”的东北部城镇群格局。
双核相映:檀溪镇北部片区综合服务核、中余乡生活服务核。
Y型轴带:发展生态农业、农业旅游等功能。区域农旅联动带构建檀溪-中余互动互补的农旅发展格局,城乡共荣发展轴则整合联动中余乡集镇与特色村落的功能融合与城乡统筹。
田园拥镇:以群山、秀水、良田为山水田城融合圈,以生态保育为基地,形成环抱中余乡的田园拥镇空间格局。
六、细化全域国土空间用途分区
细化全域国土空间用途分区。遵循全覆盖、不重叠的基本原则,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用途分区。规划中余乡一级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其他保护利用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工业发展区;乡村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和林业发展区。
图:国土空间用途分区规划图
七、提升城乡空间品质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一主二次”的城乡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形成5-15-30分钟三层级共享乐民生活圈。构建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优先保障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公共文化等公共设施用地,打造宜居宜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态乡镇。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构建由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不可移动文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实现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保护,彰显中余文化特色。
八、强化综合交通建设,安全韧性提升
基础设施保障与安全韧性提升。一方面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一体化供水、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海绵城市,以及污水、雨水、能源、电力、燃气、环卫、邻避设施等系统布局,高标准规划建设能源设施网、水利设施网、市政设施网、新型基础设施网,优化设施网络协调布局。另一方面加强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保障。完善公共卫生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构建覆盖城乡的“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提升抗震、洪涝、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抵御能力,优化国防动员设施布局,加强重大危险品生产储运空间管控,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九、构建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全域规划编制传导体系。严格落实《浦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确定的各类约束性指标、空间控制线、规划用途分区、用地布局、管控要求等重要内容,按照“功能+格局+指标+控制线+名录”五位一体的方式传导落实到位。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修改的依据。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应当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同时,构建规划传导机制。
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强化总体规划对详细规划传导,划分全域覆盖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规划中余乡划分为6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其中城镇单元2个,乡村单元4个。详细规划要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确保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结构布局、空间底线和重大设施传导并落实到详细规划中。详细规划批复后应定期更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活动的依据。
图: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图
明确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未覆盖的乡村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或公用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以《浙江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为依据作为规划许可。
强化数字化管理。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性、约束性、权威性。
建立规划定期体检评估和修改机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定期体检和五年评估,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符合规定确需修改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完善规划监督机制。建立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多途径落实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保障公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全社会参与规划编制、实施与监督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附件:
金政函〔2025〕15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浦江县浦阳街道等15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