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坐落于浦江县时代豪庭1232室的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47.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52平方米,权证号为浙房权证浦阳字第027869号,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2年01月23日,地上总层数15层,标的物位于第11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年份为2004年。
空间布局:现状为1室1厨(位于玄关处,敞开式)1卫带阳台,采光、通风一般,空间布局一般。
装饰装修:建筑物外墙为喷砂,整体配铝合金窗。室内装修为简单装修。防盗门入户,室地面木地板,墙面墙纸,天棚墙纸、安装固定柜;厨卫地面地砖,墙面墙砖,天棚吊顶,安装橱柜、坐便器、洗漱台、淋浴房。根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该建筑物现由被申请人自住,已与1235室打通合并使用,买受人需自行隔断。
房屋装饰装修等描述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
特别提醒:经评估人员向小区物业公司了解,该建筑物物业费缴至2021年12月7日,物业收费标准1.4元/平方米/月,估价对象是否存在未缴纳的水电费,请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仅供参考)。上述物业费欠缴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数额请自行咨询相关单位或公司。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情请实地查看并查看附件评估报告相关内容。
税费负担情况:税费依法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承担,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未缴纳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实拍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