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浙江省浦江县新厦东方蓝郡6幢1单元1602室的住宅房地产。登记房屋建筑面积为87.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84平方米,权证号(证明号)为浙(2021)浦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504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至2080年03月16日,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层次为地上总层数30、地下总层数2,所在第14层,建成年份为2017年,层高约为2.9米。
空间布局:户型设计为3室1厅1厨1卫,有阳台。
装饰装修:所在单元楼层有2台电梯2户,设消防楼梯。由防盗门入户,室内有中央空调系统等。客厅采用地砖地面,墙面贴面砖,吊顶,固定柜,吊灯等。房间①采用地砖地面,墙面贴墙布,吊顶,固定床、柜,室内门,铝合金窗等。厨房采用地砖地面,墙面贴面砖,吊顶,橱柜,铝合金窗,移门,洗衣台等。卫生间采用地砖地面,墙面贴面砖,吊顶,淋浴房,铝合金门,铝合金窗,卫洁设施等。房间②采用地砖地面,墙面贴墙布,吊顶,固定柜,室内门等;阳台采用地砖地面,铝合金窗,固定柜,移门,吊顶等。房间③采用地砖地面,墙面贴墙布,吊顶,顶棚有裂纹,固定柜,室内门等;阳台采用地砖地面,墙面贴墙布,部分装饰墙面,吊顶,铝合金窗,移门等。该标的物部分房屋存在扩建。
房屋装饰装修等描述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
特别提醒:根据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口头告知,物业管理费缴纳义务人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拖欠物业费约1879元。至2025年11月10日止,拖欠水费约290.3元。上述物业费欠缴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数额请自行咨询相关单位或公司。


标的物实拍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