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坐落于浦江县和平公寓A幢1601室的住宅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13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9.7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3)浦江县不动产权第0004068号,土地所有权状况为国有,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5年07月12日。证载总层数23层,所在层数为第16层,室内局部高约2.75米,建成年份约为2008年。
空间布局:3房2厅1厨2卫带阳台,空间布局仅为估价人员根据现场状况大致判断,实际布局以现状实物为准。
装饰装修:入户防盗门,铝合金窗;室内水泥地面(厨房贴地砖),墙面(顶棚)大白粉刷,局部区域地面有积水现象。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
特别提醒:经评估人员向小区物业公司了解,自2023年11月04日起未缴纳,物业费标准为1.4元/平方米.月(仅供参考)。上述物业费欠缴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数额请自行咨询相关单位或公司。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情请实地查看并查看附件评估报告相关内容。
税费负担情况:税费依法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承担,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未缴纳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实拍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