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才聚浦江”行动 打造创业创新高地的意见》(浦人才〔2022〕1号)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审核,现将拟享受学历水平提升奖励的个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从2026年2月28日起到3月6日止。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享受政策补助方面存在的问题,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示受理部门:
中共浦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40号县委组织部231室,联系电话:0579-84119217。
中共浦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