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浦江县项宅新区17幢2单元403室,权利人为冯某某,产权证号为浙(2024)浦江县不动产权第000766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84㎡,房屋所有权面积72.39㎡,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使用期限至2089年10月24日,登记日期为2024年06月18日。
特别说明:以上信息均摘录于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详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标的处置参考价由当事人议价方式确定,其与不动产价值是否相符,请竞买人自行判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情请实地查看。
税费负担情况:税费依法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承担,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未缴纳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实拍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