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系预告登记在童某某名下(因预告登记权利人未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目前确权登记在开发商浦江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浦江县黄宅镇碧桂园·城市之光9幢1单元1002室的住宅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87.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00平方米,权证号为浙(2022)浦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459号,原预告登记证明号为浙(2019)浦江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140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终止日期至2088年07月08日止,建筑年份约建于2021年,证载总层11层(地下1层地上10层),位于地上第10层,室内局部高约2.8米,证载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空间布局:3房2厅1厨2卫带阳台。
装饰装修:门厅处安装固定收纳柜,入户防盗门(配指纹密码锁),室内地面贴地砖(卧室铺地板),墙面刷乳胶漆(厨卫区贴瓷砖),顶部刷乳胶漆(厨卫区扣板吊顶),部分墙面做有固定柜,厨房安装整体橱柜、吊柜等,卫生间安装坐便器、洗漱台、淋浴房等,阳台处安装洗衣池等,室内安装套装门、铝合金窗等。房屋装饰装修描述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
特别提醒:经评估人员向小区物业公司了解,自2023年10月1日起的物业费未缴纳,缴纳标准为2.3元/平方米.月(仅供参考)。上述物业费欠缴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数额请自行咨询相关单位或公司。


标的物实拍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