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拍卖对象范围
坐落于浙江省浦江县嘉毅·望族一号C5幢2301室(以下简称2301室)、浦江县嘉毅·望族一号C5幢2302室(以下简称2302室)盛某某、李某某的住宅房地产。本次评估的范围包括:登记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43.45M2、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7.82M2 [其中:2301室权证号(证明号):浙(2017)浦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420号,登记房屋建筑面积91.25M2、土地使用权面积4.97 M2;2302室权证号(证明号):浙(2017)浦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419号,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2.20M2、土地使用权面积2.85M2;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使用期限至2077年08月14日。],房屋室内外现状固定装饰装修以及与该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供水、供电、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名贵装饰品、家电等动产及债权债务、无形资产等其他权益。


标的物实拍图:




